3月3日,在德陽市婦聯“送榮譽下基層”活動中,德陽市婦聯為綿竹法院頒發了去年11月獲得的“四川省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先進集體”獎牌。
近年來,綿竹法院始終堅持在履行審判職能中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,依法妥善審結婚姻、探視、撫養等涉婦女兒童案件,嚴厲打擊侵害婦女兒童犯罪,持續深化反家暴工作,積極推進家事審判改革,用實際行動全力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。
刑事:依法審理“假冒軍官”案,打擊詐騙犯罪
2021年6月,馮某與張某(女)通過某交友軟件結識,后二人以交友名義來往。期間,馮某對張某謊稱自己的名字叫龍戰,是一名退役軍人,后馮某以需要資金周轉、去外地需要路費和生活費等各種虛假理由向張某借錢,張某先后轉款給馮某5萬余元,馮某將騙得的錢款全部用于賭博和個人消費。
2021年11月,綿竹法院依法審理馮某犯詐騙罪一案,法庭審理認為:馮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,騙取人民幣5萬余元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判處馮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1萬元,并責令其退賠張某經濟損失5萬余元。
民事:發出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,對家暴說“不”
2020年11月,19歲的少女陳某向綿竹法院申請保護令,稱她和弟弟長期遭受來自母親和繼父的家庭暴力。
綿竹法院在深入申請人居住地調查核實后,二十四小時內即簽發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,裁定禁止其母親和繼父對陳某實施家庭暴力,并將裁定送達被申請人所在轄區派出所、村委會要求協助執行,并保持緊密互動,動態監督,確保申請人的人身安全。
為確保人身安全保護令有效發揮作用,2021年1月,綿竹法院與婦聯等部門工作人員到陳某家中,對陳某父母進行了批評教育和引導,并釋明法律責任,切實保障陳某姐弟的合法權益。
執行:懲戒“生而不養” ,為未成年人撐起法律保護傘
2016年,張某與熊某洪離婚,并約定婚生子熊某銘由張某撫養,其父熊某洪每月支付生活費600元,醫療費和教育費雙方各負擔一半。但直至2021年,熊某銘已快9歲,熊某洪仍然欠付熊某銘撫養費三萬余元,張某遂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執行過程中,熊某洪表示目前暫無能力履行,但執行法官發現熊某洪名下有一套房產,也有固定工資收入,與其申報的財產狀況自相矛盾。執行法官再三強調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,并告知了不如實申報財產的法律后果,熊某洪仍然堅稱暫無履行能力。
此時,被執行人熊某洪的親屬前來法院,并當庭繳納所有案款。因熊某洪在執行過程中未如實申報財產,故報請院長審批后,對其給予罰款2000.00元的懲戒措施。
接下來,綿竹法院將以“四川省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先進集體”為新起點,再接再厲,結合新施行的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,圍繞法治宣傳、幫教扶助、維權關愛等重點內容,進一步提升工作質量水平,鞏固成果、創新舉措,努力讓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再上新臺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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